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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是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
2022-01-21 09:39: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仇桂且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江苏生态环境质量创新世纪最好水平,环境保护成为普遍自觉。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整体提升,美丽江苏图景正在逐步呈现。

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对照现代化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江苏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农业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尤其对于苏北农村而言,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而繁重。实现苏北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程,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其中,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是重要举措。我们必须在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注重主体的协同,最大化提升生态治理效能。要树立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个体等多要素共同参与、互相协调、合作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通过合理参与、良性互动、积极回应等变革,促进治理主体间的平等合作,实现生态治理效能的最大化。首先必须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在整个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地位、扮演的角色和参与方式,明确决策主体、执行主体、监督主体的职责范围、参与模式,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种力量在生态治理中的有效融合。其次,还需要实施单个生态治理主体的内部协同、纵向和横向协同,明确众多参与企业的责任边界、权利边界,构建参与企业主体之间的横向协同机制,在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技术共享方面建立协同模式和方法,最大限度提高整体治理效率,防止出现资源浪费和高成本的出现。

关注对象的协同,系统化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治理对象的“协同”。对山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要把森林保护、水资源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植被保护统一起来;对空气污染治理和大气质量提升,要把工业污染排放治理、汽车尾气排放治理、餐饮餐馆排放等民间污染排放治理协同起来,把碳排放治理、硫排放治理和其它有害气体排放治理统一起来;对水资源治理和水质量提升,要把工业污水排放治理、生活污水排放治理结合起来,把河道治理、湖泊治理、土壤治理和种草造林结合起来;对森林、草原的治理和保护,要把种植、保护、开发利用协同起来,把土壤修复、山岩保护、植物保护和动物保护协同起来。

突出政策的协同,制度性保障治理体系的科学化。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治理政策体系,实现生态治理政策的协同,是实现生态治理主体协同、生态治理对象协同和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的制度保障,也是协调、化解多元生态治理主体利益冲突的强有力保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多元生态治理主体在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各自的权限范围、责任范围并使之受到法律法规保护,是实现协同治理生态的基础和保障。建议在相关制度设立的同时,适当引入标准化建设和协同机制建设的理念。即按照生态文明标准和生态协同机制建设的要求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和优化,使之成为符合标准、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的协同政策体系,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所有活动、参与主体、生态治理方案选择都能够有法律和标准依据,从而有力地提高生态治理效率和治理效果,实现生态治理体系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作者为苏北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江苏省生产力学会“十四五”时期苏北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负责人)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