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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发展智库申报十九大专项研究课题
2017-11-14 14:00:0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沿海发展智库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历史性盛会,具有划时代、里程碑的重大意义。为更好地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现将十九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欢迎专家学者及研究人员踊跃申报。

  一、选题来源

  根据十九大会议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征求有关政策研究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十九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

  二、专项课题资助类型

  沿海发展智库专项课题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5万元。课题一经立项,先拨付应拨经费的60%,结题后再拨付40%。

  三、专项课题申报对象及程序

  开放课题面向校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申报。申报者需填写沿海发展智库2017年课题申报书,经智库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智库负责开放课题的日常管理与中期检查、结项等工作。

  四、专项课题申报原则

  课题负责人既可根据选题指南进行选题,也可根据十九大会议精神,结合沿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拟选题,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凡承担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开放课题没有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课题(课题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题或因课题组原因中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

  五、申报截至时间

  2017年11月30 日

  六、专项课题结项成果要求

  课题负责人必须于2018年2月底前向研究院提供1.5-2.0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前附500字左右内容提要),同时提交0.5万字左右的报告摘要。结项前,研究成果不得对外发表、出版。

  七、其他说明

  申报书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并提交电子版。

  联系方式: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盐城师范学院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

  邮    编:224007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515-88258565,13770031736

  电子信箱:jsyhkf@163.com

  附件:1. 十九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 沿海发展智库课题申请书

        3. 结项材料格式模板

  盐城师范学院社科处

  沿海发展智库

  2017年11月3日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