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加微信
强化基层治理中的供给侧建设
2018-04-04 08:54: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盛克勤

  智库出品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领域。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基层治理,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仍面临突出短板,亟需从组织、人才、服务、制度等方面“强化供给”,继续为提升全省基层治理水平创造更好条件,进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夯实社会之基。

  我省当前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是重心失衡。我省基层治理存在一个明显的现象,即各级对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视,普遍高于城市基层治理;对农村基层治理的政策支持力度,普遍强于城市基层治理;农村基层治理的组织体系和力量配置,普遍优于城市基层治理。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继续加快,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主体越来越多,所涉及的事务门类与幅度范围越来越大,城市基层蕴含的矛盾、危机也越来越深。但我们对基层社会矛盾正在更多向城区转移的趋势认识还远远不够;对亟须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专门研究并强化有关举措的重视还远远不够;全省统一步调、明确城市基层治理基本规范的着力还远远不够。

  二是存在认识误区。如果说在城市和农村基层治理上出现的重心失衡是基层治理的外在失衡,那么在思想认识上将基层治理单纯看作管制、维稳的单一向度行为,则是基层治理的内在失衡。治理,既包括源出于官方行政的各种管理事务,也包括需要组织提供大量基于各方利益调和的互动乃至联动的自我服务和公共服务。比如,抓城乡治安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是治理,抓基层制度建设、社会福利提供也是治理,抓和谐关系营造、公共权益保障更是治理。从表面上看,基层不少问题发生在社会治安或信访领域,但实际上都是对基层治理认识过于狭窄、工作不到位的现实投影。只有理解基层治理的全部内核,才能真正搞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

  三是保障不力。成功的基层治理重在张扬自主、自治、自我管理的精神,但并不等于说基层治理可以作“无米之炊”。当前投入基层治理的人、财、物等资源要素明显不足,仅以社区工作者人力保障为例:一是数量不足。相对庞大的基层社区规模和庞杂的工作任务,社居干部人手紧缺的情况非常普遍。二是结构不优,年龄大、学历低、缺乏新型社区治理经验,是当前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基本状态。三是待遇不高。我省社区干部平均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这不仅严重影响基层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还直接造成年轻社区工作者“招不到、留不住”。社居干部发展空间狭窄也是一大现实问题。在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中,既缺少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也很难实现职务晋升。

  四是党建存在差距。党建强,则基层强,则治理顺。我省通过抓党建带社建、党建与基层治理融合发展,总的效果是好的。但尚存薄弱环节,一是社区大党建机制远未完全建立。全省部署推进的“大工委”制和区域大党建进展缓慢,目前推行“大工委”制和“大党委”制的街道分别只占不到1/4和1/5。二是区域大党建格局远未真正形成。不少大党委、大工委成立后实际发挥作用不明显,成员缺少互动,工作缺乏联动。三是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远未有效覆盖。在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新建社区(含网上虚拟社区)和各类园区等社情复杂区域,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仍然存在盲区。有的地方虽然抓了组织建设,但满足于“数字覆盖”,基层党建的龙头和基础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重视基层治理中的供给侧建设,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粮草、备足枪支弹药、夯实基础条件,应成为不断提升新时代基层治理水平的重中之重。

  强化以区域大党建为核心的组织供给,为基层治理凝聚更多正能量。所谓区域大党建,是特指街道社区一级党的建设的形态,其要义就是要改变过去那种条、块、点分割的党的组织和工作体系,将辖内全部机构单元和社群均纳入本区域党建工作范畴,从而有效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联合、工作融合。区域大党建的核心,是要落实“大工委”和“大党委”制的组织设置。“大工委”主要是在街道一级,除本级定职人员外,要将辖内主要和重要单位吸收为工委单位成员;而“大党委”则主要是在社居一级,要尽可能吸纳驻区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同志作为党委成员,同时尽可能完善院落支部、楼栋小组等网格化的基层党组织。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还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扶持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发展。

  强化以专职专业社工为主干的人才供给,为基层治理输配足够生力军。要正视当前基层治理中人手力量不足、队伍能力不强的问题,特别是要重视解决各地专职、专业社区工作者“选配难、充实难、稳定难”的问题。重新审视街道、社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定岗定额情况,科学确定合理的社居工作岗位力量配比。切实提高各地社居基层干部的薪酬待遇水平,明确全省基层社居工作者的薪酬参照标准,并建立合理增长机制。同时,鼓励苏南等有条件的市县采用“基层津贴”“工作奖励”等渠道,显著提高基层治理的岗位待遇。主动发现和选配一批有志于基层治理、热心于社会工作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可赋权县级层面安排一定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选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参照我省已出台的优秀村支部书记进入乡镇党委、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的做法,明确相应政策,使优秀社区书记有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强化以民生满意为重点的服务供给,为基层治理打开作为新视窗。切实树立“治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寓管理于有效服务之中,变事发后的被动管控为事先的精准服务,牢牢掌握基层治理的知情权、主动权、引导权。坚决淡化街道经济职能,推动基层社居干部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以民生服务、关系协调和社区文化建设为重点的基层治理中来。持续推进健全社区事项准入机制,帮助广大社居工作者从大量繁杂虚空、应付公差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回归服务基层、服务民众的本位。强化以民生满意为重点的服务供给,既要把群众身边的“艰困点”“小诉求”“微心愿”解决好、满足好、实现好,还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上升到源头治理的高度,花更多精力、用更多财力,逐级搞好教育、医疗以及健康养老等基础服务。对业已成为基层治理焦点的存量信访问题,要不推不躲,对确有生计困难的信访人、户要支持基层区分情况给予接济,防止矛盾激化。

  强化以刚性统一为要求的制度供给,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劲执行力。针对城乡格局加速街区化的趋势,尽快对城市化背景下街道、社居的机构、编制、工作权责等作新一轮制度修订,修订着眼点应注意满足新时期街居基层治理的队伍建设需要和效能发挥,并彰显权责清单管理规则;针对区域大党建不到位、不均衡、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问题,以省委名义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意见,意见应针对街道“大工委”、社居“大党委”的组成职责及运行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尤应强调力量整合、工作协同要求;针对基层关于社居工作待遇低、岗位缺少吸引力的反映,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可供统一执行的全省社居干部薪酬待遇标准,不同地区之间可以有一定差异,但标准不应低于本地区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且标准一旦确定就应刚性执行,不打折扣。此外,还要针对各地反映基层治理中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问题,由省信息化建设主管机构归口牵头,统一制定基层治理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条线分割、效率低下、重复浪费等弊端。

  (作者为省政府参事、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委党建办原主任)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