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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运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
2024-03-22 09:47: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李 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古为今用,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文物不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文化”,是直接依靠人、作用于人的活态传承的文化。如何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果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值得关注。大运河山东段作为山东连接苏、浙、沪等三省市的重要通道,被山东人民亲切地誉为“山东的莱茵河”。近年来,山东省深入挖掘和丰富大运河文化内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保护传承利用的方式方法,努力让辖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更好发挥其社会及文化价值。

抓好非遗保护,助力运河文化传承

着力抓好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坚持把保护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根本,根据大运河山东段现有的文化遗产活态特征,做好各类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护。尤其是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发起并成立了沿大运河(山东)城市体育发展联盟,推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台儿庄等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还举办了大运河(山东段)非遗联展。

着力传承弘扬运河文化。一是加强运河文化价值研究。启动实施大运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研究工作,加快大运河山东段《民族传统体育》编纂。举办运河文化、大运河体育非物质文化传承发展等主题论坛、学术大会,推出一批重点理论文章和决策咨询成果。二是组织开展运河主题活动。组织举办行走大运河、大运河马拉松、大运河龙舟赛等群众性活动,支持沿线城市开展大运河主题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弘扬运河文化。

非遗传承与创新发展质效仍待提升

传承与保护方式陈旧,产业化质量堪忧。当前,项目传承人的高龄化、思想保守以及社会层面开发利用意识薄弱等均制约了大运河山东段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利用的效率。高标准的门第要求和传统的“师徒”培训模式导致很多项目的传承后继乏人。普遍存在的博物馆式的保护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保护。而过度逐利的资本开发更导致了非遗的低质产业化,破坏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整体生态。

区域联动性不足,资源活化利用效果不佳。大运河沿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地方多主体参与,也需要大运河流域各市间区域联动。实践中,应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与力量,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让大运河流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出当代价值。

系统化盘活体育非遗,服务社会发展

落实基础性工作,构建数字化保护体系。首先,对“大运河体育非遗”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定,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建立系统化保护体系。其次,全面推进大运河山东段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工作,尤其是要加快挖掘和整理与运河关系密切但尚未充分发掘的重要非遗项目,通过全面调查与系统梳理,建立完整的大运河山东段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清单并及时予以更新、修订和完善。积极组织开展数字化保护,对相关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资料等进行数字化采集、存储、管理、展陈和传播,建立动态的资源数据库和现代化管理服务平台。

转变保护理念,建立非遗保护、传承与利用良性互动机制。大运河流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静态的、单一向度的,而是要处理好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与资源活化利用之间的关系,使三者彼此平衡与协调、相互支撑和促进。其关键是建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不同主体间的统筹协调机制。既要夯实保护基础、完善传承机制,又要重视活化利用。要通过适度合理的开发模式和利用手段使传统的静态式、被动式保护向活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转变。尤其要加强生产性保护,在保留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精神内核、尊重其内涵与形式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通过特定的载体、方式和技术,对其进行适当加工、改造、转化或再创造,聚力推动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双提升,在活态传承中充分发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作用。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