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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智库环省行”专题采访⑰|陈利根:构建新型农业体系,助力实现农业现代化
2023-02-01 17:27:00  来源:交汇点  作者:印丹

【编者按】为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的重要作用,江苏省新型智库建设办公室和新华日报社新华传媒智库近期集中推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智库环省行”系列访谈报道,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邀请省重点智库负责人、首席专家或课题牵头人以理论之思回答发展之问,共同为践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使命新任务扛起智慧赋能之责。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首要难题。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好共同富裕之路?如何以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本期专栏访谈活动邀请了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院长陈利根进行解读。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出于怎样的战略考虑?这一举措在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将如何发挥作用?

陈利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打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的局面,让会种田的人种更多的田,提高土地利用率,也有利于各种新品种新技术得到规模性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研究表明,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能够显著提高粮食单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起到“节本增效”双重效果。

此外,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农情。户均耕地面积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面对的现实。为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产业有机衔接,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把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的生产环节集中起来,由专业化服务主体来完成。从而将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导入传统农业,实现生产过程的现代化。社会化服务的过程就是改善要素投入结构的过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集中,促进农业生产率的提高;社会化服务通过专业化服务,发挥规模农业经济优势。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亟需补齐乡村振兴三大短板

记者: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没有先例可循。2022年初,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聚焦“稳、进、富”三个方面,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近年来江苏农业强省建设有哪些突出成效?还有哪些亟需补齐的短板?

陈利根:近年来,江苏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上不断迈出坚实步伐。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我省家庭农场总数达17.5万家。全省工商登记的农民合作社8.3万家,其中国家示范社408家、产品注册商标的合作社超1万家,居全国前列。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97家,带动其他各类经营主体3500多个。多家企业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百强榜。

二是通过聚焦生产薄弱环节,突出服务功能,社会化服务取得了长足发展。2021年我省各类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有力保障了农业生产。全省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6400万亩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和农机作业等三项环节服务面积达2699万亩次。

同时,制约我省新型农业发展的三大掣肘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土地细碎化问题依然突出,影响规模经营;二是农业设施用地不足,限制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妨碍了全产业链建设。诸如晾晒场地和烘干设备的短缺也直接影响了粮食品质和经营效益;三是社会化服务发展不平衡。当前社会化服务主要集中在大宗农作物生产环节,对烘干、仓储、销售以及金融保险等产前产后环节的配套服务供给不足,亟需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及农、林、牧、渔等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四个方面”解决好“地怎么种”难题

记者: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体落实到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做?

陈利根:首先,开展土地集中整治,促进土地连片流转。实现土地的集中和连片经营是解决土地细碎化的关键。要鼓励打破田埂田沟界限,积极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实验,促进农地整片集中流转。要充分发挥村集体在土地流转中的协调作用,推广落实土地经营权的平台化交易,完善土地流转的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增加设施用地供应,满足新主体规模化经营需要。积极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生产设施用地政策,推进废弃和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项目,探索整治后增加的农地用于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设施配套用地的试验。

再次,引导多元化服务主体,提升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鼓励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各类涉农组织依托自身优势向农业服务业拓展,参与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鼓励服务组织的联盟与合作,推动生产主体与服务主体联合,有针对性地提升产前产后等薄弱环节的服务能力。

最后,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财政支持。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切实强化财政项目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用。同时落实好税收、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导各社会资金进入农业生产与服务领域,有效解决技术、装备和用地等难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