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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质量的对策研究
2018-02-02 14:41:00  来源:江苏现代服务业智库  作者:张为付 李光泗

  摘要

  近十多年来,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多元化体系逐渐形成,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为此,应着重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加强区域协作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综合优势;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现代化和专业化程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提升产业集聚与规模效应;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与面临问题

  1.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

  1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江苏农业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对技术性和资本性要素要求不断提高,对农业生产产前和产中服务业需求日益增长,这为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巨大契机。从农林牧渔生产性服务业产值来看,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2003年以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从2003年的109.3亿元持续增加到2015年的399.97亿元,增长了近3倍。

  2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向产前和产后服务延伸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农业生产的产前和产后服务业逐步发展起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逐渐由产中服务逐步向产前和产后服务延伸。近年来,江苏培育了一批种苗龙头企业以及种子专苗专业化服务组织,涵盖粮油、蔬菜、家禽、淡水产品等众多行业;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大型机械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农业信息化发展迅速,智能化控制和质量监测系统示范应用于大田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流通等领域,稻麦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系统,已在苏南、苏中、苏北进行示范和推广。

  3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作用不断增强

  江苏农业产业链中正融入越来越多的生产性服务要素,农业服务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业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呈现融合发展趋势。农业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交互影响、相互渗透,产生了许多新的新型农业产业,对农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也促进了农业收入的稳定增长,例如,农业旅游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

  4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专业化农机服务业的发展,使农户可以将农业生产单个或多个环节外包出去,从而使得农业生产劳动投入由传统的主要依赖家庭内部劳动力逐渐转变为部分或者主要依赖外部服务组织的新的生产模式。这也是江苏农业未受劳动力数量和质量下降的影响,能连续保持丰收高产的重要原因。

  2.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面临的问题

  1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偏低

  虽然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逐年增加,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增加值占比仍较低,2015年农业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5.7%。其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规模小、层次偏低。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多以中小企业或机构为主体,或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形式存在,规模效益较弱。农业信息服务、种子种苗、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服务业发展较缓慢,产业链尚未形成,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2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较低

  农户对现有服务项目满意度较低,农户迫切需求的生产性服务、信息服务、植保服务等新兴农业生产性服务严重供应不足。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以运输、商贸等传统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而金融保险服务、农业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新兴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从产前技术推广和应用来看,存在专业人才的稀少以及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能力较弱的问题;产后环节中,农产品销售加工信息缺乏,使得农产品生产出来后销售渠道不畅;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服务明显落后,农民融资、贷款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除专业经济技术部门服务专业化程度较高外,其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专业化程度较低。

  3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外部环境有待优化

  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村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弱化了对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导致服务业面临资源分布相对分散、业态种类较少、集聚程度偏低等问题。支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市场运行机制和行业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从科技人员配置情况看,农业科技人员有70%以上集中在产中阶段,多数以传统的种养技术专业为主。现有农业生产性服务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专业水平、服务方式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4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

  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融资渠道、农业保险、销售渠道等问题依然突出,农产品流通市场和相关信息平台等产后服务发展滞后。在“互联网+”计划的背景下,江苏应充分地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改造传统农业,借势加快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更全面地加快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二、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农业规模和发展水平的约束

  近年来,江苏农业生产效益、农业科技进步、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物资装备、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支持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但也面临耕地数量与质量的下降、农业与农村生态环境不容乐观以及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农业规模和发展水平低下制约了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从而限制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农业的作用的发挥。

  2.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专业组织发展能力不足

  江苏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作用迅速凸显,但由于其提供的服务相当一部分以内部化形式存在,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不足,社会化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弱。

  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严重,对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外部带动效应亟待加强。

  另一方面,由于专业合作社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滞后,规范化程度低,专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主要是单纯的买卖关系,对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内在扩张效应尚嫌薄弱。

  3.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多功能性的凸显,农民的服务需求日益向非技术服务领域拓展,对物流服务和信息服务等非技术服务的需求迅速扩张。在县乡( 镇) 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中,现有农技推广人员学历普遍不高,培训机会较少。多数农技人员市场和经营知识薄弱,面向农户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严重不足。此外,农技队伍不稳,专业人员外流现象比较严重。

  三、 加快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区域协作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综合优势

  充分发挥江苏的区位优势、经济基础及交通优势,促进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均衡发展,提升农发展水平。要充分利用政策的支持,合理调配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程度。利用农村融资平台,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建设,合理调配资源,使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省内不同地区协调发展。对省内部不同地区,根据其不同的区位及自然条件等不同优势,完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程度,配合完善的交通条件,协调全省,促进形成完整统一的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充分利用政府的扶持政策,合理调配资源,加快江苏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现代化步伐。

  2.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现代化和专业化程度

  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完善组织网络,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贯穿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在加强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同时,结合加强试点试验示范,强化对市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业态创新的引导支持政策。在农业产业化和区域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采取税费优惠、财政补贴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鼓励创办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或非营利机构,鼓励储藏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按照企业化或非营利机构的方式,兴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区域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区域农业服务中心等公共农业生产性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信息通平台,促进信息化在农产品生产智能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生态效益监测等方面的应用;除了农业示范企业要做信息化服务,加大对广大农民做好信息服务的培训工作。

  3.加大对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提升产业集聚与规模效应

  创新对龙头企业的支持政策,逐步实现由支持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户,向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加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间接带动农户转变。强化对龙头企业参与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内部服务能力,开展面向周边农户和区域农业的市场化服务。积极发挥现代服务业对龙头企业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服务体系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城乡生产性服务业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局面。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实现规模经济。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时应注重产业集群的作用,可以考虑通过建立若干重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集群的模式,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成本。

  4.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支持体系,通过政策优化促进农村产业分工和专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加快农村经济较快发展。加大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关键环节、重要技术与装备的政策支持,全面提高江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产业组织体系、技术发展水平与产业体系。

  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加大对农业产业价值链高端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继续通过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县级及县级以下机构的支农作用,以及通过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如应进一步完善小额农贷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降低农户及中小企业贷款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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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