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这为我们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炼升华理论,再以理论反哺实践,形成良性互动,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引擎。
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先后分7批陆续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先试验,后推广”,遵循由点到面、由个别到一般、由特殊到普遍的渐进式改革方式,有助于因地制宜积累经验,为后续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撑,以“小切口”实现“大突破”。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过程中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能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
首创性探索主要是针对进一步扩大开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监管与服务理念、模式、路径、技术手段与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率先探索具有引领性的举措,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过程中鼓励首创性探索,要紧紧围绕推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国家战略需求来谋划,通过“点”上的突破,以新的理念、新的模式、新的路径、新的技术与手段、新的体制机制等,大幅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此,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给予一线部门一定改革自主权,并充分保障各类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其能够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具体可在以下方面着力。一是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率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放部分领域的业务,关注服务贸易“数字化”和服务贸易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的新变化。二是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在统筹开放与安全的基础上,在数据要素确权登记、评估定价、跨境流通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促进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的机制框架;探索与国际接轨的数字身份认证制度,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规则接轨。三是推进新产业、新领域规则标准制定,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行业参与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加强跨境电商、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建筑业等行业标准制定,争取将国内规则上升为国际通行规则;引入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推动标准体系、行业规则双向衔接。
集成式探索主要是围绕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跨境要素自由流动、加强创新发展等重要领域,加强资源、政策以及业务流程的整合与联动
集成式探索包括制度集成、关键改革开放领域集成、机构或平台集成以及全产业链集成等。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过程中鼓励集成式探索,有利于实现从“单一领域”到“综合效能”的转变,体现了更加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的要求。以全产业链集成为例。全产业链集成主要是从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视角,针对特定领域存在产业规模小、产业聚集度不高、制度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不够、没有形成产业链优势等问题,开展全产业链制度创新。比如,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自设立以来,全力建设我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聚焦油气全产业链,创新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扩大大宗商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提升了油气贸易的效率和便利性,实现了全产业链的创新发展。
在实践中鼓励集成式探索,一是要形成促进制度创新的联合体,该联合体包括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智库等,同时打破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各个主体之间的壁垒和障碍,通过各类制度、政策和资源的整合与联动,形成系统性、全方位的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效率提升。二是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创新探索,让改革成果既服务全局又展现地方所长。比如,沿边省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可重点探索跨境经济合作模式与机制创新。同时,还要与其他开放平台、开放政策进行充分联动。比如,可充分吸收借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马“两国双园”国际产业合作模式、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
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过程中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离不开制度保障。为此,要加大综合改革授权力度,加强纵向的“综合赋权”,鼓励相关部门形成“合奏”。同时,增强风险意识,在健全制度创新容错机制的同时,健全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重点针对数据跨境、金融开放、边境互贸等高风险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全链条风险管理体系。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粤港澳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