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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现代化” 高端智库论坛圆满落幕
2018-04-26 14:39:00  来源: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4月21日到22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现代化”高端智库论坛在南京举行。

  本次论坛为期一天半,在完成开幕式、主题演讲、三个单元交流等议程后,于4月22日上午圆满落幕。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夏锦文主持的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进行了学术总结。

  张文显教授首先指出,经过一天半热烈而充分的讨论,举办本次论坛的预期目的基本实现。本次论坛上,有30位发言人、6位评议人和6位主持人分别发表演讲和评论,46位学者提交了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这些发言或提交论文的学者涵盖老中青三代,涉及法理学、宪法学以及各个部门法学和交叉学科,还有来自法治建设第一线的最高法、最高检和其他法治实务部门的著名学者。会议论文和发言涉及理论探索、实践分析和制度建构等方面,并且在每个方面都有收获,对新时代社会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法治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等议题,都具有重要智识贡献。这些贡献既包括理论层面的创新,还有诸多着眼于历史、当下的和未来的实践分析,特别是在推进法治现代化制度建构方面有很多很好的见解。相关论文和发言既有宏观的总体性研究,比如陈冀平会长的主旨讲话、公丕祥教授的论文,也有从中观层面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等论题进行的法理阐释,还有一些很好的微观理论分析或者制度建言,以及围绕法理、法理学、法理中国、法教义学和法学研究方法等问题展开的精彩分析。

  张文显教授进而指出,通过本次论坛研讨,与会学者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这些共识可以归结为五点:1.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实践基础。2.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是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3.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对法治现代化的影响广泛而深刻。4.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要依靠法治实现。5.“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现代化”主题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有待深入思考、研究和扩展。

  张文显教授着重指出了今后学界有待深入研究的八个问题:1.如何理解社会主要矛盾。2.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论断的完整表达。3.提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意义。4.如何把握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5.如何理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6.如何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7.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在法学和法治领域中的具体表现。8.新时代法学研究应有的新思维。

  张文显教授最后指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折射到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理思维重要内涵与价值的凸显。法律思维是法律规则思维,法治思维是奉法治国思维,法理思维是良法善治思维。法理思维是基于良法善治思维而形成的,它把民主、人权、公正、秩序、良善、和谐等融入到法律和法治层面。相较于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法理思维更具包容性和想象力。法理思维作为新时代法治新思维,相较于法治思维和法律思维,解决法学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更强。

  在主持论坛闭幕式时,夏锦文教授说,张文显教授从理论阐释、实践分析和制度建构三个角度,从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对本次论坛基本情况作了三维立体的画像。在此基础上,张文显教授概括梳理提炼了本次论坛五个方面的基本共识和八个方面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张文显教授浓缩提炼概括了社会主要矛盾的完整表述,并将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集中归结为权利。同时,张文显教授提出了新时代法治领域的新概念新思维,区分了法律思维、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对三种思维的内涵重点以及意义做出了精辟简要的论证。张文显教授的学术总结,不仅把本次论坛成果固化和升华了,更重要的是指明了法学界认真研究思考在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推动法学研究和法治发展,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并为之提供价值引导和制度保障。

  本次论坛得到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等协办单位大力支持,同时获得中央和省内媒体广泛关注。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