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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成为城市的自觉追求
2017-04-13 09:04: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杨志纯

  声 音

  继1995年10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之后,时隔22年,中央文明委日前又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国各地产生了良好反响。这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对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要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吹响了创建文明城市的新号角。

  回顾文明城市创建的历程,从改革开放之初整治环境脏乱差起步,到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广泛铺开,再到当前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应该说,文明城市创建已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结合江苏实际,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与时俱进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处理好“颜值”与“气质”、主导与主体、坚守与创新、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更加注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让文明成为城市的自觉追求。

  处理好“颜值”与“气质”的关系,做到城市文明内外兼修。所谓“颜值”,指的是城市的环境风貌和公共秩序;所谓“气质”,指的是城市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品位,这两者应统一于文明城市创建之中。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到处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违章乱建、污水乱排的城市,肯定不会是人们心目中的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首先要解决好外树“颜值”的问题,把治理“脏乱差”、建设“洁齐美”作为重要任务,广泛开展城乡清洁行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城市更整洁、更干净、更宜居。“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要给对方留下美好的印象,仅靠梳洗打扮、穿两件干净衣服,是远远不够的。同样,一座城市要让人们感受到文明,仅靠“颜值”也是不够的,还要在涵育内在“气质”上下功夫。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灵魂工程来抓,从最能形成共识的“爱、敬、诚、善”入手,大力选树和宣传道德建设典型,打造好人园、好人馆等各类主题性公共空间和生活场景,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大力实施文明风尚行动,在全社会培养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要注重发挥文化的滋养作用,用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文化涵育人们的精神特质,用红色文化和重大纪念活动激发人们的家国情怀,用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彰显城市的气度风韵,努力建设文化厚重的文明城市。

  处理好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换句话说,就是要在强化“一把手抓两手、两手抓两手硬”的同时,更加注重党政推动与全民参与的良性互动。上世纪90年代,张家港市动员群众用80万把笤帚扫出了全国第一个卫生城市,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新形势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发挥好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从“政府独奏”走向“全民合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身边小事做起,从文明细节抓起,多办实事好事,让群众看到创建带来的新变化,从而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要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积极搭建市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平台,让人民群众听得明白、说得清楚、做得起来,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这次会议期间,我无意间听到张家港的两位中年妇女在拉家常,说这两天市里来了这么多外地客人,要早点回去把家里收拾得更干净一些。从这个小事例中,我们能深切感到,创建文明城市在张家港已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的一种自觉。这就启示我们,创建文明城市,一定要把广大市民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充分激发出来,真正把“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引导人们齐心创造美好生活、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处理好坚守与创新的关系,推动文明创建常抓常新。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已形成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真抓实抓,坚持以人为本、育民惠民,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坚持重在建设、久久为功,等等,这些都必须一以贯之地坚守。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也要不断创新内容载体和方式方法,始终保持生机活力。要运用抓经济工作的方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把各项任务具体化,实行项目化推进、工程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更贴民心、更富实效。要运用法治的方式深化文明城市创建,针对诚信缺失、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文明交通、不文明旅游等突出问题,在抓好教育引导的同时强化刚性约束,引导各地探索制定城市管理条例、市民文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要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和网德工程,建好用好“志愿江苏”平台和“网上道德讲堂”,搭建城市“E管家”“啄木鸟”公众交互平台等,实现文明城市创建线上线下互动。要运用制度化的手段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创建机制,使创建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深入持久。

  处理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促进城乡文明一体发展。创建文明城市是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的“火车头”,对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具有牵引带动作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没有文明的乡风,建设道德风尚高地就面临“洼地”;没有农村文明程度的提升,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就存在短板。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实行城乡联动、全域创建,注重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反哺作用,以城市发展带动乡村发展,以城市新风带动文明乡风,以城市优势文化资源支持农村文化建设,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要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特色小镇建设,聚焦美在乡风民风、美在文化生活、美在人居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更多的文明村镇、美丽乡村,实现城市与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让文明芬芳江苏城乡大地。

  文明,不仅是一道风景,更是一种追求、一种力量。在即将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今天,创建文明城市已成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综合平台,成为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民生工程。我们要顺应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锲而不舍、与时俱进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努力让生活在江苏的人更有自豪感、获得感、幸福感,让外地来的人感受到江苏人有温度、有情怀、有境界。

  (作者为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徐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