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存在若干个省际交界地区,亦称“省际毗邻地区”或“省际边缘地区”“省际接壤地区”。这些地区由于处在省级行政版图的“边缘末梢”,长期以来深受“行政经济区”的束缚,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凹陷之地”。在长三角一市三省中,以设区市为单元的省际交界地区陆域面积约占长三角地区总面积1/2,但大多数市的人均GDP、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远低于所在省平均水平,与长三角整体发展形成了巨大落差。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纵深推进,省际交界地区所蕴藏的特色优势日益凸显,逐渐从相对封闭的“地理边缘”跃升为跨省协同的“前沿阵地”,成为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潜力之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为协同推进省际交界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同时也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长三角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自2019年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以来,一市三省的交界地区在基础设施、产业经济、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文化旅游等合作发展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亮眼成果,特别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五年多来深耕制度创新“试验田”,探索形成了“推进制度创新、落实改革授权、加快复制推广”的工作链条。
基础设施共建:以交通互联突破地理阻隔,打通要素流动“主动脉”。围绕共建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积极构建“半小时生活圈”“1小时通勤圈”“3小时高铁圈”,协同推进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被称为“超级环线”的G8388高铁列车、“环太湖高铁圈”首条线路的沪苏湖高铁相继开通运营,打通了一批跨省“断头路”,苏州与上海实现地铁跨城“无感换乘”,省际毗邻地区开行跨省公交线路100余条,极大改善和促进省际交界地区人员往来与经济社会交流。
产业布局协同:以共建新型功能区优化资源配置,塑造区域发展“增长极”。围绕推动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深化产业跨区域协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在省际毗邻地区共建了一批新型功能区。江苏溧阳与安徽广德、郎溪二市一县共建苏皖合作示范区,南京与滁州、马鞍山三市共建浦口—南谯、顶山—汊河、江宁—博望3个经济开发区,徐州与宿州、淮北三市共同打造“3+N”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同时,另有六合—天长、盱眙—明光、睢宁—灵璧等一批省际毗邻区新型功能区还在积极推进合作。这些新型功能区依托相互接壤的天然板块,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通过制度创新、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促进优势互补、产业协同,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有望成为交界地区的产业高地和增长极。
生态环境共治:以制度创新守护绿色本底,构建区域生态“新屏障”。围绕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统一评价指标、创新生态补偿制度等举措,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跨界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已经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格局。深入开展跨界水体共保联治,长江干流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7年实现安全度夏;建立长三角空气质量联合会商、预测预报、污染联合应对机制,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明显;共建长三角“无废城市”,推进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在青浦、吴江、嘉善和广德等地进行试点。目前,生态绿色已经成为长三角示范区的鲜明底色,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成立之初的75%提升到98.1%,“一河三湖”水环境质量提前达到2025年规划目标,为其他省际交界地区深化生态环境联动共保树立了新标杆。
发展成果共享:以协同立法保障公共服务均衡可及,绘就民生福祉“同心圆”。围绕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通过协同立法,加强政策协同,打破行政壁垒,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和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有力保障了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目前,包括省际交界地区的整个长三角已经实现170余项高频政务服务和应用“一网通办”,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78项居民服务实现“一卡通用”,新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跨省通办”,跨省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大大方便了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居民服务。
协同推进长三角省际交界地区高质量发展亟待构建新机制
针对当前长三角省际交界地区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协同推进省际交界地区高质量发展要以机制创新为牵引,打破行政边界约束,激活要素流动,共享发展红利,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形成促进跨行政区域协同发展合力,推动“边缘地带”向“战略支点”蜕变。这不仅是长三角迈向更高质量一体化的必由之路,更是为全国跨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示范样本的使命担当。
一是深化产业协同创新机制。统筹好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升级、产业布局、产业创新等重大问题,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行政区协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共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将交界地区培育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完善产业跨区域转移对接机制,立足各地特色优势,依托开发区、共建园区等重要载体,强化产业分工协作,深化产业链精准对接,优化产业链空间布局,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实现“省际协同、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设立协同创新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开展联合攻关、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重点产业、优质项目精准落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合力打造全国性乃至世界级产业集群。
二是完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以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持续深化省际交界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立足各地特色优势,探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的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标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调整机制和常态化执法机制,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共同保护,深入开展区域大气、跨界水体、固废危废共保联治,有序推进跨省域排污权交易,推动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联合推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将交界地区打造成为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
三是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依托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机制,促进资源要素畅通流动和高效整合,推动中心城市与周边市县同城化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延伸,加大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为交界地区发展筑牢基础支撑。以交通、通信为突破口,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高效畅通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交界地区对外联系。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共建跨区域数据共享平台,提升交界地区数据要素配置效率。协同推进能源管网互联互通,织密能源保障网络,确保交界地区用电需求和能源供应稳定。组建交界地区教育联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缩小跨省教育差距。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电子病历互通、检验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常态化。协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和养老服务合作,建立跨区域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快速通道,不断拓展异地业务“一网通办”深度和范围。深化文旅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区域文旅资源整合,共建世界级高品质文化和旅游目的地。
四是创新规划政策协同机制。在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在省际交界地区联合成立规划政策协调专班,统一谋划制定产业、人才、土地、生态环境等核心政策。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推进行政规定与政策执行省际统一,推广借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智慧大脑”,聚焦跨区域数字空间互联互通,在规划管理、项目管理、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公共信用、产业经济等重点领域搭建应用场景,以数字治理助力开展动态监测评估。构建协同发展考核模式,健全统计考核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双向机制,对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对推进不力地区约谈督导,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量化各参与方贡献值,优化利益分配,激活省际交界地区一体化发展内生动力。
(作者为省重点培育智库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首席专家,省高校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区域政策与江苏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团队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