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宏观背景的变化,使中国依靠全球化红利很难支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发展的外部动力已经削弱。另外,经过长期高速增长,依靠传统生产要素支撑的粗放式发展不可持续,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势在必行。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必须从传统“以物为本”的逻辑转向“以人为本”的逻辑。要超越传统工业化逻辑,从产业、空间、创新、制度等多维度系统化角度去探索城市发展方式新的理论基础、实践路径,以及相应的机制保障,以推动中国城市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城市转型首先要凸显人的主体性,即一方面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制度创新充分释放个体的创造力,这是在当前国内外宏观背景下中国城市转变发展方式重获新动力(4.860,-0.07, -1.42%)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其次是中国城市转变发展方式一定是系统化的转型,任何单一维度的转型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城市转型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中国城市转型的理论基础,以指导中国城市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空间主体论”应该成为中国城市转型发展的理论基础。“空间主体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城市空间最为重要的是人,主体人都是有行动的。区域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充分释放企业家和个体人的创造性。第二,人的行动是需要协调的,协调生成了分工与合作的秩序。第三,人的行动协调是通过一般性规则协调的,要通过制度创新释放人的创造性。
建立在“空间主体论”基础上的城市转型要在“双循环”大格局的背景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发挥企业家和个体的创造力。“外循环”既包括中国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也包括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中国不再是被动地接受发达国家的辐射和产业转移,而是要把自身建设成为一个创新中心,成为辐射其他国家重要的节点,这客观上要求高水平市场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同时,为了有效地促进“内循环”,中国提出了建设统一大市场等战略目标,其根本上就是要畅通内外循环。无论是内循环还是外循环,其本质都是通过市场体制机制的创新来实现,最终必须要落实在城市治理模式的变革上,落实在充分发挥主体的创造力上。
建立在“空间主体论”基础上的城市转型,其总体目标应是推动中国城市网络协同效应即整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每个城市要在城市市场网络中呈现独特的品质和价值,以及更好地发挥主体的创造力及推动创造力的整合。为此,要按照“5D”的理念思考中国不同类型的城市之间的协同发展,要加强不同城市之间的网络链接。所谓“5D”就是Density(密度)、Distance(距离)、Division(分割)、Differentiation(差异)、Digitalization(数字化)。即,提升密度、提高经济发展的集聚度;缩短距离、加速交流交换和交融;消除分割、提升一体化程度;突出差异、增强不可替代性;加快数字化、实现数实融合发展。
建立在“空间主体论”基础上的城市转型必须考虑“因地制宜”。国家提出了主体功能区规划,把国土空间划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可以基于主体功能区进行类型划分。比如资源型城市、重点农业区域城市、民族区域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城市和城市群、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城市等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因地制宜”背后的理论逻辑仍是“空间主体论”,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更加统一的市场空间的形成,推动形成更加柔性化、扁平化、参与式城市治理的新模式,进而推动个体的行动和行动的协调(创造力的整合),以及由此推动跨区域城市现代产业体系、空间体系、创新体系、制度体系的形成。
(作者为苏州大学东吴智库执行院长,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