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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场中的情绪传播和社会治理
2021-03-04 10:25:00  来源:传媒观察杂志  作者:张小平、蔡惠福

【摘要】信息传播不仅仅是事实、意义的传播,还有个体认知、思想、情绪的传播。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个体情绪的社会表达带来充分便利,致使个体情绪可以大规模地从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在对情绪传播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认为,有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并深入探讨。一是从情绪传播特性看,消极情绪比积极情绪更能激发人的分享欲望,而且,情绪的激烈程度越高,再次分享的意愿也越强烈。所以,负面情绪更容易激发受众情绪参与。二是关于情绪传播趋向活跃的社会影响,既有能被明显感觉到的显性表层的,也有不易被觉察的隐性的、深层的。显性表层的影响一般表现为对社会舆论社会心态或建设升华或破坏扰乱,并且多具有阶段性;而隐性的深层的影响则是对精神文化进而对民族精神品格的浸润形塑。在情绪治理时必须将两者统一起来。三是媒体思考社会情绪优化,既要考虑“传”的问题,更要考虑“育”的问题,首先要在“育”上下功夫,在“传”中“育”,在“育”中“传”,“传”“育”一体,以“育”为本。

社会情绪是社会心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具有动力倾向的核心要素,它与社会心态的其它要素一起,以情感能量推动着社会的运行。恰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情绪既可以导致顺从和维护社会秩序,又具有颠覆现有权力结构的潜力。当媒介技术的发展使“人即传播人”由应然状态变为实然状态,社会成员的传播欲望和传播冲动得以充分释放,传播权力得到最大化实现之后,与事件传播、意见传播相伴而生的情绪传播成了信息传播中一道新的景观。诚如研究者所说,由技术变革导致的群体传播“内在地触发了人类感知模式、情感模式交往行为与传播机制的颠覆性变革。这场变革的特征之一,就是普通个体的认知与情绪的社会传播,即在媒介化社会中,普通的个体思想感情、认知判断可以通过互联网群体传播表达出来,甚至演化为整个社会的普遍认知与情绪”。他们甚至认为,由于网络手段的丰富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情绪分享与互动,导致情绪逐渐由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致使人类社会正步入一个所谓大规模生产的、情绪过剩的“后情绪(post-emotion)社会”。

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情绪传播成了新闻传播研究的重要课题。许多研究者对新传播环境下个体情绪衍变为社会情绪的机理、路径、特征进行了探讨,对情绪传播对社会现实的影响也作了初步阐释,取得了许多成果。受这些研究的启发,本文拟对情绪传播的特征、影响及应对提出一点看法,以供各位同行参考,并希望能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得到重视。

一、值得关注的特征:负面情绪传播的效度往往高于正面情绪传播

按照社会心理学者王俊秀的观点,个体情绪与社会情绪密切相关,但社会情绪并非个体情绪的简单相加或混合,而是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互动的结果。媒体自然是个体情绪与社会情绪互动、叠加和杂糅的主要载体和渠道。

基于此,一众传播学者从信息的基本属性功能切入,展开了情绪传播的研究,认识到,“作为符号的信息是极其复杂的表意系统”,信息的传播绝不仅仅是事实、意义的传播,还是个体认知、思想、情绪的扩张。只不过有些主观认知与情感通过信息符号的外在形式(音响、文字、图像等)得到了明确、直接的表达,而另一些则隐藏在形式的间隙或文字的沉默之处,等待人们的发掘和解读。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打破了社会精英对传统话语权的垄断,普通个体作为传播主体自由自主生产信息的权力大大增强,这给个体情绪的社会表达带来了充分的便利。

按传播学者隋岩的分析,互联网之所以能促成社会情绪空前广泛的传播,这是由于,其一,互联网传播具有即时性、碎片化特征,各类信息尤其是突发事件的即时传播在无形中逼迫着用户迅速作出反应,而人在短时间内对碎片化信息作出的反应难免片面、粗率、感性多于理性。其二,互联网传播使海量信息处于永不止息的全时性流动中,恰恰迎合了情绪的活跃性和传染性特征,滿足了普通个体情绪传播条件。其三,互联网是一种多媒体介质,网络中信息符号的能指由文本、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综合构成,比单一的文字声音画面更生动直观,相得益彰,更易于情绪的多样化表现和传播。还有研究者经过观察发现,在网络环境之下,情绪可以脱离于唤起该情绪的事实单独地作为信息广为传播的特点进一步凸显。

而且,隋岩在后续研究中还认为,即使人们不在同一场所,也能通过网络群体传播进行情感仪式互动。也就是说,互动仪式不必非得要求在同一物理空间的“身体集聚”,情绪传播者个人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与关联性,跳出个人社会网络,与媒体、网络意见领袖等情感能量较高的主体建立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过他们的影响力来放大个人的情绪。其实还可以看到,现代传播技术还为情绪传播提供了反复性、多样性的良好条件,可以使情绪传播效果实现更大化。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社会成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可以更加便利、自由地通过网络畅所欲言,直抒胸臆,渲染情绪,使得社会情绪的“能见度”、流动性、覆盖面大为增强。

与对许多事物及社会现象的认识一般都要从分析研究该事物和现象的特征入手,进而把握其本质及规律一样,在已有对情绪传播研究中,研究者们也对其传播特征进行了探析。其中有一个特征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值得特别地予以强调,即尽管“无论积极情绪还是消极情绪,都能引发再次分享行为,不过,消极情绪比积极情绪更能激发人们的分享欲望。相应地,情绪激烈程度越高,再次分享的意愿也越强烈。

同时,出于寻求情感支持和社会同情的需要,人们更容易大肆地分享负面的情绪”,所以,“负面情绪更容易激发受众的情绪参与”。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负面情绪会比正面情绪跑得更快更远,其传染性更强。有研究者对这一特征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愤怒的平均传播速度显著地快于高兴的平均传播速度”。该研究曾经抽取了两个高兴社区和两个愤怒社区进行考察,发现愤怒比高兴有更强的穿透性,且对弱连接的好友仍能产生影响。“虽然情绪的传染性随连接强度的减小而下降,但愤怒的下降更慢”。

对于情绪传播的这一特征,作为个人在实际生活中也是能够感受到的,不是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事少人说,愤怒众人议”等说法吗?问题在于,网络弱管理、弱把关、去中心化等特征,使得各种消极的、不良的、非理性的甚至极端的、激烈的、带有火药味的负面情绪传播变得更为方便。也就是说,网络使得“负面情绪更容易激发公众的情绪参与”这一特征得以放大,变得更加鲜明突出。有研究者曾经利用20万新浪用户的约7000万条微博数据进行情绪分析,结果表明愤怒是网络上相关性最强和最容易传播的情绪。这充分说明,如果说互联网的兴起给个体情绪的社会表达带来充分便利的话,那么,更值得注意的是它为负面情绪的社会传播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条件。通过大规模的网络话语勾联以及在网络虚拟空间完成的情感互动仪式等等,更容易实现的常常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正面情绪传扬,而是负面情绪的扩散,它更容易将一个人或者一小部分人的负面情绪通过所谓的“同情认同”而被一群人认定为“我们的情绪”。

传播学者陈龙曾经对网民们在网上表达意见的一种方式——借题发挥作过剖析。所谓借题发挥,就是借某一现象或者某一事件发生的契机,刻意放大,添油加醋,穿凿附会,看上去是在讲述“真相”,实质是在提供意见,引导舆论。而这种借题发挥的,多半是社会负面情绪,“试图导出某个批判性结果”。所以我们看到了,在当下的网络情绪传播中,消极的、不良的情绪其份额要多于大于积极的、良性的情绪传播。许多不良情绪一经某件事情引发,很快可以通过“被夸大的修辞”的“造势”和“溢散”,在网上呈燎原之势,引发一波又一波的热潮,使隐藏着的种种不良情绪由“暗火”变成“明火”,从而破坏社会共识,激化某些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和谐。当情绪成为一种强大的气场而压倒性地占据主流时,“讲理会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大家熟知的勒庞的“乌合之众”理论。勒庞认为,大众情绪会受到“群体情绪统一律”支配。当许多的个人一旦构成一个群体时,就会产生独特的集体心理。这种集体心理通过彼此情绪的相互感染,会使个人不由自主地丧失理性思考能力,其行为方式和平时独处的时候大相径庭,头脑变得简单化,人们会非常容易不加怀疑地接受群体提供的意见、想法和信息,并且盲目地模仿群体中的其他人的行为和态度。尽管勒庞的这一理论招致大量的批评,但是人们普遍认为,勒庞对集体行为中情绪非理性行为因素的强调以及对群体抑制个人理性反思能力的观察,应该说是具有某些启发意义的。我们也可以从中领悟到特定情况下放弃独立思考,喜欢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羊群效应”的客观存在。这无疑是导致负面情绪传播更快影响更大的社会心理原因之一。

喻国明教授等对负面新闻、负面偏见、负面情感的传播机理也进行了探究,对心理学研究中关于“人类具有关注负面信息的倾向”“相较于正面信息,消费者更加倾向于相信和转发网络负面信息,并且传播的范围更广”等结论通过网络行为实验法作了进一步求证,得出了“负面文字信息相较于正面文字信息更能唤起被试者的负面情感”“负面图片相较于正面图片更能唤起被试者的负面情感”,而“被试者感受到的负面情感程度越高,越愿意搜索与其阅读的新闻相关的信息”,进而从某种程度上验证了负面新闻对受众情感唤起的作用,发现了情感唤起对用户行为的影响,也发现了受众之所以容易被负面新闻吸引,引发他们的互动行为的影响机制。

这些研究表明,负面情感的“易激发性”和“易传播性”或恐是人与生俱来的心理本能,偏向于关注负面信息、负面新闻也是人的一种心理状态。正因为如此,就如有人指出的那样,负面情绪如愤怒这种浅层认知,会使人忽略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注意,草率地作出结论和应激性行为。比如在愤怒状态下仅仅依据很有限的信息输入,就很快地作出推论。这些研究当然还是初步的,需要而且值得进一步从心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等各个方面予以深入探讨。

勿庸讳言,我囯当下情绪传播中负面情绪的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大,与我们所处历史阶段的整体社会环境亦有较大的关系。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社会是否处于变革的状态以及变革的基本性质是影响社会表情的社会环境性因素。正如大家都能感受到的那样,在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结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持续未断。过去积累的一些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新的矛盾又会不断出现。这就使得部分社会成员中存在的落差感、不公正感、不信任感乃至被剥夺感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部消除。且不说那些短期的被改革者由于不理解变革需要打破利益固化,推进利益协商,进行利益让渡以及实施利益置换等方式对现有的存量利益进行再分配,以使社会总福祉持续增加而容易产生不满埋怨等不良情绪,特别是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网民对某些社会不公、个别官员腐败、不良风气蔓延、贫富差距扩大往往会更加敏感。这些都为负面的社会心理、社会情绪的大范围、大面积传播创设了条件,提供了社会土壤。

而如前所说,由于从“大众传播时代”到“大众自我传播”的“网络社会”的转向,绝大部分社会成员得到了利用互联网媒体表达渲泄情绪的渠道和出口。所以,一旦某种社会现象、某个事件触到了社会心理的痛点,极少数社会成员在社会一隅表达出来的负面情绪就会迅速得以传播,引发社会共鸣,蔓延为强烈的社会情绪。有的还可能在网络上演化为所谓的负面情绪的“狂欢”。这种现象我们已经屡见不鲜了。

因此,正如隋岩所说,当今中国社会的情绪传播,与某些社会矛盾的日积月累,与快速发展带来的心理失衡是紧密相关的。

了解和把握情绪传播中负面情绪传播的效度大于正面情绪传播这一特征,是有意义的。这是认识情绪传播的社会影响的重要基础。它可以使我们明确情绪传播与分享的多样性,理解社会情绪的共同性与情绪的分化甚至两极化是同时产生的,从而对负面情绪的社会传播给予更多的关注,保持足够的警惕。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谓对社会情绪的调节引导,更多的应该是对负面情绪传播的管控疏导。社会治理实践告诉我们,社会情绪管控的重点在这里,难点也在这里。多措并举,下功夫把非理性的、不健康的种种负面情绪控制住、化解好,尤其是防止其借助现代传媒放大发酵,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情绪传播的社会影响:既有显性的、表层的,也有隐性的、深层的

讨论情绪传播问题,一个重要面向是对其社会影响的探究。社会建构理论告诉我们,社会情绪和社会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状况具有互构性。社会精神、文化和经济政治发展状况作用于社会情绪的形成、表达与传播;而社会情绪也反过来建构着社会精神文化,并间接作用于经济政治过程。也就是说,它们的影响建构是双向的。新传播技术催生而来的空前活跃的情绪传播对社会道德、社会思想、社会文化产生的影响必然更甚于传统媒体时代。

值得注意的问题在于,讨论情绪传播的影响,无论是正面的积极的,还是负面的消极的,往往是既有能被明显感觉到的显性的、表层的;也有不易被察觉到的隐性的、深层的。所谓显性的、表层的影响,一般表现在对社会心态、社会舆论或者建设升华或者破坏扰乱,并且多具有阶段性;而所谓隐性的、深层的影响,则是对精神文化尤其是进而对民族精神品格的浸润和形塑。现在人们对情绪传播对社会舆论和社会心态的影响讨论比较多,正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许多传播学者都对情绪传播与社会舆论的关系作了阐释,使我们认识到,社会情绪作为“众议”的一种表现形态,自然也是社会舆论的基本表现形式。情绪传播对于舆论事件的形成及进程乃至整个社会舆论生态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有着难以想象的张力。

同样,社会心理学者也提出,社会情绪作为一定社会环境下某一群体或整个社会多数人共享的情绪体验,它既是社会心态的组成要素,又构成社会心态的动力机制和社会运行的调控和凝聚机制。这种动力功能和调控凝聚功能是通过情感能量来实现的。“社会互动中情感能量影响着社会运行,积极的情感能量和消极的情感能量分別导致社会团结和社会疏离。”

这些研究自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但与此同时,也需要重视情绪传播对社会形成的隐性的深层影响。要充分认识到,由于新传播环境造成了情绪传播的活跃,而负面情绪传播效度更高,它所带来的影响,不只是在社会成员情感、情绪的表层显在地反应出来,不只是局限于某一时段社会情绪的曲折往复,重要的还在于,它会在焦虑、浮躁、偏执、冷漠以及怨气、戾气等诸多不良情绪的扩散蔓延之中,增加社会对话交流沟通的困难,对良性社会道德秩序的建立、科学价值体系的推广和先进文化形态的建设带来干扰冲击,久而久之,使某些不良社会情绪沉淀固化到民族性格之中,因此损害民族的文化风貌和精神气象,在更深层次上潜移默化地影响民族精神品格的培育和优化。

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一个社会的精神品格是该群体在特定的地理、历史、文化环境中,经过长期积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情感心理、价值理念、秉性气质。它是“意识、思维和思想、观念等的集结或综合化体现,是主体的意识、内在的情感与理性、禀赋和外在气质的统一”。

中华民族至特至伟的民族品格一直为我们引为自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支撑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今天依然是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然而,理论研究和实践考察都告诉我们,群体性的精神品格在社会心态结构中虽然具有某种超稳定的特性,但它也不是恒定的凝固不变的。它在包括社会情绪在内的社会文化影响下,也会发生渐进式的变化。社会心理学理论对此有专门的阐发。它告诉我们,“依照稳定性,可以把社会心态的结构分为超稳定的社会心态、稳定的社会心态、阶段性社会心态和变动性社会心态四个层次”。

在这四个层次中,随社会环境变化,其变动最快的、较明显的和具有阶段性特征的部分属于变动性、阶段性社会心态,较长时间内表现稳定、变化缓慢的内容——一般指社会价值观,属于稳定的社会心态。而社会心态中最为稳定的是社会性格部分,所以被称为超稳定的社会心态。该理论还告诉我们,社会心态的四个层次也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位于结构最内层、处于超稳定状态的社会性格对价值观这种属于稳定的社会心态具有支配和控制作用;以价值观为内核的稳定的社会心态自然地影响阶段性、变动性社会心态。处于社会心态结构外层的阶段性、变动性社会心态也受居于最深层的超稳定社会心态影响,但更多是受较近的心态层级即稳定的社会心态的影响。

同样,外层的变动性、阶段性社会心态也会反影响、反作用于稳定的、超稳定的社会心态,它们长期的、连续不断的变动演化会积淀为下一层级的社会心态。尽管外层的社会心态要衍变并进入最内层的超稳定的社会心态,即社会的、民族的性格,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但是这种相互影响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

事实也正是这样的。远的且不去说它,就拿进入21世纪这20年来看,我们会发现,在社会的深刻发展变迁中,随着一次又一次、一波又一波、一种又一种社会情绪的形成、扩散、蔓延,社会成员特别是最具活力、被称作“后浪”的年轻一代的生活观、审美观、幸福观出现了许多显性的或隐性的改变,对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有感于这种变化,不是有人发出了“两代人为什么好像变成了两种人”的慨叹了吗?这说明,社会情绪这种外在的、阶段性地变动着的社会心态,对内在的、以价值观为内核的稳定的社会心态确实会产生影响,而且,它对更深层级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民族性格也会产生影响,尽管这需要较长时间的沉积、融入、成形,但是这种潜在性是不可忽视的。所谓“超稳定”,并不是固定不移、一成不变。社会发展变化越快,社会情绪越活跃,这种由外而内的改变就越快速越明显。

了解一点著名心理学家让·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的基本思想,对于我们理解情绪的广泛传播对民族精神品格的影响也会有所帮助。在谈到认识主体的观念建构过程时,皮亚杰提出,本来作为主体的人在接触外部对象时,总是试图以自己原有的相关的“文化图式”去同化客体对象。

然而在同化中主体就可能发现自己原来的“文化图式”的相应成分和客观对象并不完全一致,于是主体只好对自己原有的“文化图式”作出调整,以顺应客体而形成关于客体的观念。所以人的认识过程就是一个主体对客体对象“同化”或“顺应”的过程。“同化”是个体把客体纳入主体的图式之中,这只能引起图式量的变化;“顺应”是主体的图式不能同化客体,因而引起图式的质的变化,促进调整原有图式或创立新的图式。人的精神品格形成过程,作为一种认识或者心理心态建构过程,其实也是主体“文化图式”的调整建构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所接受到的总是一些消极的、不良的、非理性的情绪,亦或说总是环绕浸淫在由现代传播营造的负面情绪氛围之中,摆脱不了这种环境的影响,那么,社会个体就会渐渐被这种负面情绪环境所同化,进而顺应顺从,对原有的“文化图式”产生怀疑动摇,并作出改变的意愿和行动。这样,他的精神品格就极有可能产生负向的变化。

而且,无论是皮亚杰所说的“文化图式”还是现代社会心理学家所说的“文化心理结构”改变,都是以一个国家民族的语言为中介的。也就是说,人的“文化图式”或者“文化心理结构”是在语言的作用下形成的。研究文化,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语言的力量。过去,我们一直秉持语言工具论,认为语言的功能主要是指称和表征、交际、认知和思维。

近几年,这一观点正在被修正和革新,认为语言工具论遮蔽了语言的本质存在,它把语言和人之间的有机联系割裂了,让人凌驾于语言之上,语言成为人任意支配的对象,并处于人的绝对控制之下。这种理论建构的单向维度过度强调语言使用者对语言客体的单边操纵性、管控性以及处置性,完全忽视或者否定了语言的思想本体性和主体间性,即忽视了或否定了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对人类自身和社会发展进程的过程性、参与性、定义性和塑形性,忽视了语言之于世界的建构性作用。特别是“新新媒体”的广泛应用,使得“抽象且集中的宏观权力日渐式微,分散式微观话语权力模式的影响日盛”,所以,语言不仅具有工具性,更加具有思想本体性和主体间性。有鉴于此,语言学家说,很多时候,“不是我说话,而是话说我”。这一观点阐述了语言对于思想文化建构的主观能动作用和不可忽视的力量。审察新传播格局下的情绪传播,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网络环境下出现的特殊语言形态进行的。

这些特殊的话语形态包括文字、图像、表情包等等,大都是网民尤其是年轻网民在解构了传统构词而创造出来的。它改变了人们描述世界、叙述事件、表达思想的习惯,虽然具有灵动活泼、言简意新的部分,但怪异、玄幻、灰色、无厘头、低俗者也不在少数。正是这些另类表达的网言网语,在建构情绪的同时,推动情绪的扩散。沉溺于这种语言环境之中,长期受其浸润熏染,加上“模因效应”的作用,很容易使一部分接受者的精神品格被同化,走向顺从。而这种同化和顺从很难说完全是进步意义的,其中不少也是负向的。

三、“传”中有“育”,以“育”为本:传媒应对情绪传播具有双重责任

做好新传播环境下情绪传播的引导和疏解,已经成为社会治理中必须顾及的一个重要问题。现代传播体系中的各类媒体必须通过卓有成效的努力,使情绪传播在优化舆论生态和社会心态、涵育民族精神品格、建设民族精神家园中发挥积极的、正向的作用,抑制、消除它的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一般而言,情绪传播,应该是先有情绪,再有传播。当然,两者有一定的相伴性,有许多情绪是在传播即在社会分享过程中被放大或者变形的。但是如果社会情绪总体是稳定的、良好的,那么,局部的、个体的不良情绪很难被引爆,其扩散蔓延就没有先在性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情绪与传播有某种“源”与“流”的关系。“源”净“流”自清。所以,思考情绪传播与优化舆论生态和社会心态、培养民族品格民族精神的问题,要把优化社会情绪与引导社会情绪结合起来,既要考虑“传”的问题,更要考虑“育”的问题。

而且,首先要把着力点放在如何培养积极健康理性的社会情绪上,做好“育”的工作,其次才是怎样“传”。这对传媒尤其是主流媒体来说,它的社会功能作用决定了,不仅要在“传”上有作为,在“育”上更要有贡献。培育社会情绪和搞好情绪传播的引导抒解,都是传媒应尽的责任,应当“育”“传”一体,在“传”中“育”,在“育”中“传”,以“育”为本。

社会心理学研究者提出,随着社会的深刻变化,应该明确地把社会心理建设、心态建设纳入治国方略之中,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目标调动社会心理资源。这一呼吁理应得到而且已经得到积极响应。它自然也应当为新时代的新闻传播工作者所重视。这方面的工作过去我们做得不够,致使新闻宣传的许多方面总是在老套路里打转转,单向的、单一的灌输比较多,不太善于运用整体化、系统化、多元化的治理思路来梳理社会问题,调整社会矛盾,特别不精于运用社会心理学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成果来培养社会善意,促进社会信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诉求。

现在我们研究做好社会情绪的培育优化和传播的调控引导,更是必须把社会心理学研究引入视野。分析情绪传播趋向活跃的背景,理解其特征规律,寻求“育”和“传”的对策方法,都属于社会心理范畴的问题,都需要社会心理学提供思想资源支持。必须学会在社会心理的框架之下,引导社会成员搞好个人情绪管理,发展积极的健康的心理,并从社会成员的心理需求契入,寻找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播撒先进思想文化的方法途径,创新新闻宣传路径和模式。

从当前实际情况看,以积极健康的社会心理培育引导社会情绪,以下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强调。

其一是在社会心理层面进行社会预期引导。社会发展预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是影响社会情绪的重要因素。社会发展预期过高或者过低都不利于良性社会情绪的培育。因此,一方面,要提高科学宣扬社会幸福意识的能力,善于用“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恩格斯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讲好我们的进步、发展、成就,讲好我们制度的优越,使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感受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变革,以此提高广大群众主观幸福感。“防止出现一个社会群体客观社会地位高但主观自我评价低的奇特社会现象”。

同时要讲好民族繁荣复兴的美好未来,给人们以希望、信心和力量。当然这些宣传教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让受众既信且服。另一方面,要让受众了解,预期要适度。因为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有困难,有阶段性,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摸索、借鉴、配合、妥协、忍耐、等待。对于相对弱势群体,要让他们意识到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任何利益诉求的滿足都是相对的满足,而非绝对的满足;要意识到利益补偿具有阶段性特征,应该根据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对自身利益诉求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树立起靠自己的双手来改变命运的意识;要正确地定义自己的“参照群体”。对于相对强势群体,也是使其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使其意识到现代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努力目标之一在于尽可能地缩小贫富差距,追求社会的普遍幸福,“自身不能成为改革发展的阻力,而要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成为自愿的利益让渡者,最终必将会成为改革成果的共享者”。

其二是要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协商对话。有鉴于任何人的观点和视角都不可避免地具有局限性和历史性,这就决定了哲学永远处在公共的辩论和对话之中,所以哈贝马斯有句名言:“无对话则无理性。”哈氏阐明的这一哲学精神,也可以移用于社会情绪的培育和引导之中。情绪传播带来的一个社会文化问题就是“茧房效应”之下的“圈层极化”。不同观点的人在网上分别聚在一起,推动意见朝着极端化的方向移动,尔后固执己见,感情用事,不顾真相,难以沟通,甚至越辩越僵。

为此,媒体应该更加积极地倡行善意的对话交流。一方面要协助社会完善各种利益协商体系,健全社会协商体制,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地发挥自身精神交往思想交流的功能,在各种意见观点之间架起互相沟通的桥梁。要根据社会变革时期民众需求多元化、高标准化、群体差异化以及相对内隐等复杂特点,设计科学稳妥的对话方案,引导受众明白自己的局限与盲点,学会用道德良知“为自身立法”,培养善于接受“更佳观点的理性力量”,理性平和地进行观点意见的交流,能够容纳不一致的观点意见,进而弥合不良情绪造成的隔阂。

其三是以新闻之善培养社会之善。我们正在就建设性新闻的引介展开深入探讨。建设性新闻中就藴含有“新闻求善”的伦理引导与道德规则。即有鉴于自由巿场下媒体的商业化、集团化与托拉斯化造就了媒介组织对商业利益的屈从,加剧了工具理性的滥觞与人本精神的衰弱,影响到新闻之善确立的基准与价值的平衡,由此将新闻带入了“伦理之殇”。

建设性新闻作为一种回应,要求将积极心理学应用于新闻生产流程,重新思考新闻工作者的角色与责任,以弥补信仰、情感与美德等“公共善”的缺失。有学者称,这是一种服务公共社会,追求人类至善为宗旨的创新范式。我们这里不对这一观点进行评价讨论。想借以一说的是,新闻在求真、求美的同时,的确有必要考虑如何求善的问题。作为一种新闻伦理,真、善、美,缺一不可。特别在当下这种媒介文化中,强调将人类社会的至善作为新闻的伦理责任,有它的合理性。这对于搞好情绪的培育、传播、引导与调控,是有启发和帮助意义的。社会充满善意,还会有那些欺凌、霸蛮、仇富、戾气以及“得理不饶人”甚至“不得理也不饶人”吗?

据此,新闻宣传应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摄之下,更多地融入善和爱的内容,从世界文明和我国传统文化中撷取爱与善的思想资源,在加以本土化现代化的改造后,将其植入新闻传播之中,态度鲜明地支持社会爱心善举,引导人们生发对德性、至善的向往,使人性与道德的光辉得到充分的彰显。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