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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国家治理长治久安
2017-09-01 09:54:00  来源:紫金传媒智库  作者:孔祥勇

  8月26日在南京大学举办的社会矛盾与社会治理论坛山,多位专家共同探讨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机制,献策社会治理。即日起我们将推送论坛上部分专家们的精彩发言,首篇为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孔祥勇的《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国家治理长治久安》。

  从我国近代发展来看,没有哪个时代像现在这样,发展势头如此之好,同时社会问题又如此之多。推动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呼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本文拟从信访和跳出信访的视角,阐述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期的突出表现和主要特征,并以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为“靶向”,提出创新社会治理、解决当前和长远矛盾的初浅对策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发展道路上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依然严峻,“五期叠加”是其突出表现和主要特征。

  1、经济发展的转型期。现存的社会矛盾,有的出自于前一个转型,有的出自于后一个转型。多年来,改革改制、涉军群体、国企职工身份待遇、农民工对待不公等问题处理棘手,并影响至今。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但在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持续转换过程中,遗留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作用,转型走势风险和社会问题可能逐步增多,这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产业结构调整的阵痛期。除旧立新预示着改革阵痛,迈进深水区的结构性改革举措,将直接指向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部分企业遭遇淘汰,部分地区将陷困境,部分低技能人员面临分流,部分政府部门面临减权。这在提质增效的同时,还将给社会矛盾的结构、特点和信访工作领域带来不同寻常的影响。“非经济”性的社会发展,将为改革发展积聚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其维护、保障作用不可或缺。

  3、社会治理的补缺期。传统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体制难以适应社会变革的现实需求。从信访视角看,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的难点增多,个体诉求抱团互动、群体诉求多元复合、老户上访择机施压,其中不少短板和问题既是全方位、宽领域的,也是深层次、系统性的。因此,我们既要看到社会治理任务的紧迫性,也要把握好力度与节奏,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充分体现过程性、创新性和延续性。

  4、新老思维的震荡期。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和开放度的拓展,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利益诉求的多样化成为客观现实,导致不少信访诉求乃至群体性上访,并没有当事人的直接利益受损,更多地源自利益预期和群众对未来的感知、忧虑和防御。要让全社会达成一种长期目标的思想共识,迫切需要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框架和有效机制,让民主突破传统、程序性的运作模式,真正成为内生性的治理资源。

  5、中西方文化冲突的凸显期。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引发了世界多元文化冲突。西方文化观念和价值信仰体系不断渗透和侵蚀着我国主流价值观,加之互联网、多媒体技术的蓬勃发展,新一轮文化冲击将对我国的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构成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这一现实状况,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拷打着人们的核心价值和内在灵魂,更考验着党和政府的依法治理能力,治理效果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二、原有的社会治理方式已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上述五期的集中表现反衬了当前社会治理的滞后性,并由此产生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群众需求感、获得感、满意度的失位或缺位。

  1、经济高速发展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虽然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不平衡、不协调、难以持续的问题随之而来,资源和环境压力加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区域协调发展问题长期存在,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与此同时,城市动迁、产业调整、失业下岗、社会分化、贫富差距、干群矛盾、心态失衡等多种因素,诱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使现阶段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活跃期和各类社会矛盾的高发期。

  2、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尽管创造了经济奇迹,但人们企盼的“社会奇迹”并未出现。相反,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在现阶段尤为明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远远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新期待,社会保障、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就业、社会秩序等方面欠账不少、问题十分突出,这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构成了严峻挑战,也使改革发展的不确定性愈加凸显。

  3、在先发致富、效率优先的环境下,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在任何社会,中产阶层是财富的“载体”,但我国还没有形成“橄榄型”社会,大量财富没有积累起来,主要原因在于社会财富分配和调节机制出了故障,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基尼系数已连续十多年超过0.4的警戒值。社会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加剧了社会成员的不满情绪和失衡心理,动摇了人们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成为影响发展稳定的深层诱因。

  4、单位人向社会人转换的过程缺乏托底机制,使新型社会治理失去了互动、有效的衔接方式。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变革,人们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会流动频繁,阶层关系愈加复杂,利益协调难度越来越大。“单位组织”曾经是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有效平台,而现在,不但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出现梗阻,而且自下而上的协调解决也出现障碍,导致基层发生的诸多矛盾难以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使社会矛盾的结构、特点发生了深刻变化。 

  三、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需要遵循的原则 

  妥善应对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完成社会治理中的失位和缺位,应遵循社会治理的发展规律,坚持四项原则和要求。

  1、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法治具有系统性、规范性、稳定性,无疑是调整和规范社会事务多元治理格局中,各种复杂互动关系的最有效手段。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要坚持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同时注重德法并重,守住法治底线,提升德治水平,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的效果。

  2、治理方式的社会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这一社会治理体制,凸显了新时期社会治理方式的社会化特征,就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注重引导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社会自治、自助、自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由管控性、防范性向平等型、服务型转变,努力建成和谐社会、活力社会。

  3、治理手段的多元化。利益格局、利益关系多元复杂的特征,决定了社会治理也必须遵行多元化思路。主要表现在,社会治理主体除了一贯主导的政府,还需引入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基层自治组织、企业单位和独立公民;社会治理手段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综合运用法治、经济、行政等手段,更多地运用对话、协商方式;社会服务供给以提升基层多样化服务能力为导向,采取多元供给模式。

  4、治理效果的民本化。社会治理的本质是让社会充满活力、让群众权益得到维护、让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在于人的现代化。只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社会治理的价值基点,以民生福祉为本源,大幅度、大面积地改善民生,大幅度、大面积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参与度和支持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构建起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新时期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对策建议 

  建议从四个方面入手,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1、完善新型社会治理的组织架构。要明确各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完善多元共治的组织体系。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职责。其中,党委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责任;政府以趋势研判、规划编制、政策制订、制度设计为重点,发挥好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的主导作用。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制政府建设,明确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把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公共事务决策的法定环节,公开执法信息,鼓励社会监督,在处理社会问题、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事务中确立法治权威,引领社会崇法向善。三是坚持条块协作。将社会治理与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有机结合起来,减少基层单位“向上对口”,侧重职能部门“向下对应”,建立职能部门事务下沉基层准入机制,理顺基层和职能部门的职权、分工和关系,更好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四是坚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大力推行政社分开、政社互动,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降低服务型社会组织设立门槛,扶持和培育一批体制外服务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其在社会服务中逐步担当重任。五是坚持居民自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居民群众为主体,建立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民主治理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建立起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

  2、建立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自治平台。笼统、粗放和经验化的传统治理模式亟待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精细化势在必行。一是完善社会服务的决策机制。要将社会服务决策与市场化决策区别对待,进一步加强决策参与机制建设,更加体现集体化选择趋向。二是激活社会服务的优质资源。要对执政资源和政府资源,以及各类社会人力、财力、物力资源进行深入动员和盘活,使各方资源各就其位、各尽其职,发挥出应有效能。三是建强社会服务的承接组织。大力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特别是结合基层实际,支持生活服务、文体活动、矛盾调处、公益慈善等类别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使这些运作于基层、各富特色的功能性社会组织在相关领域做好服务承接、发挥积极作用。四是组织社会服务的协调保障。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应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技能辅导和统筹协调,使基层的帮扶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五是落实社会服务的监督评议。保障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使其组织或代表群众对各专业部门条线上的履责状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议,把上级决策、政策和工作质效交给基层群众评判,改变以往由上级过度考核基层的做法,真正实现基层社会服务的公共性和居民群众的话语权。

  3、优化组织、行政、管理、社会等多项资源在基层组织的配置。要加强优质资源在基层的科学布局,让基层有条件干事、有制度理事、有能力成事。一是拓展基层党建工作优势。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建党群工作在基层和企业单位的全覆盖,锻造一支基层铁军队伍,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中,不断扩大感召力、影响力和推动力。二是完善基层服务管理职能。加强街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权能精简、权责一致、权力制衡的运行机制和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模式,推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良性互动,让更多优质资源依法有序地传输至社区、网格,使其有职、有权、有物,管理服务更加精准、高效。三是细化基层资源配置标准。围绕基层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等社会工作领域,以及劳动就业、救助福利、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现实需求,科学制定管理服务标准和资源配置标准,让市场来配置好经济资源,让政府来保障好公共秩序和公共产品,让社会来维系好人们的公共生活,构建起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服务体系。四是提升基层专业队伍素质。将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对专业人才发现、吸纳、培养和激励的政策措施,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队伍,实现社会治理专业理念、业务知识、经验做法在基层的全面普及、推广与应用。

  4、推进基层共治善治,让基层成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主战场、主渠道。上级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向基层组织倾斜,使其成为每个地方的治理中心,形成共治善治合力。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和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大力推广政务服务热线、民生专线、绿色邮政、网上信访等做法,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提供新渠道,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架设新平台。二是推进源头预防化解。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前移关口、下沉重心,把行政资源和力量更多地投向基层组织,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注重引导基层运用村规民约、道德习俗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矛盾,使基层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平台、群众生活的依托、化解矛盾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主防线。三是攻坚复杂疑难问题。加大对老大难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力度,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专业社会组织第三方介入等方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四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防群治的力量优势,完善社会特殊人群和涉稳重点人员社会心理预警、疏导机制,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联动处置机制、舆情引导机制,做好突发事件、事故灾害等特殊状态下群众工作与社会面整体防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严防事态蔓延升级,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严防敌对势力插手利用,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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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