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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价值意蕴
2021-09-14 11:15:00  来源: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作者:靳匡宇

2021年9月2日,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横向和纵向财政体制,调动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支持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中央出台财税政策,可谓是真正洞悉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击中了其命门,对于破解资金瓶颈意义重大,也为相应激励机制和动力结构的优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理解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思维过于简化的情形。为避免对其的窄化理解,防止错解中央意图,对具体实施造成偏离效应,需要把握如下几点。

一、体现了央地协同的思维。

政策支持政策第3条指出引导和鼓励沿江省市落实好流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任务 ,对相关工作完成效果显著的省市,在分配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顶层设计对央地协同的期许已经昭然可见。财税政策并非仅止于中央的单向资源供给。也并非是授长江经济带以“鱼”而是授其以“渔”。诚然,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作用是财税政策的基础。但其更重大的意义在于调节,在于作为杠杆放大制度实施的效果。国家对地方的“引导”说明了其不仅是统筹者的角色,还有协助者的色彩。中央绝非要包办一切,而是要给地方一定的制度探索空间,转输血为造血,只有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才可能确保财税政策真正落地,实现最大化效果。

二、体现了江海统筹的思维。

长江奔流,必将涌入大海。长江不是一个自足的存在,要经略好长江这篇大文章,不应该没有海洋的笔墨。财税支持政策第12条提出,落实好现行启运港退税政策,解决长江航线长、江海中转耗时久等制约沿江货物出口退税速度的关键问题。长江经济带有鲜明的流域指向性,然而对于沿海等江海交接情形,不应该因为其边缘而有所懈怠,水作为主要环境要素的流动性,决定了江海属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应该遵循发展的整体性理论,充分运用陆海统筹的思维,予以一体化考虑。

三、体现了空间整合的思维。

长江经济带本身是一个复杂空间,作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生态系统具有基础性地位,政策在关注生态空间的同时,生活空间,生产空间也是不可偏僻的对象,实现三生空间的同频共振,要求财税政策要进行合理的配置。真正起到优化空间结构的效果,防止可能的目标偏离结果的出现。政策第5条对生态修复等环境治理政策予以了关注,契合了生态保护的时代任务;政策13条对生产的可持续保障做了部署,继续强化了绿色发展的总基调;政策16条对扶贫攻坚保障方面提出了要求,可谓是对人民群众生活空间发展均衡化的一种深度关切。

四、体现了民生导向的思维。

财税支持政策第17条提出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不仅体现了中央深沉的底层关怀,也说明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已经跨越了传统单环境要素施策的历史局限,实现了治理要素的全面统筹。长江经济带财税政策,并非要建立一个和人疏离的美丽新世界,也不是追求缺少民生导向的经济发展,而是有着鲜明的民生导向。比如进一步降低的绿色金融门槛,真正普惠化、平民化。比如充分体现环境正义的要求,对退捕渔民等环境弱势群体给予偏向性关怀。

五、体现了循序渐进的思维。

长江经济带财税政策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实现转型升级来说,是重大的政策利好。然而在鼓舞信心之余,也不宜盲目乐观,而是应该遵循新旧交替动能演进的基本规律,做好基础性培育工作,掌握好节奏,防止操之过急,以至于过犹不及的情形发生。财税支持政策第13条指出,加大对沿江省市的倾斜支持力度,积极稳妥化解钢铁、煤炭等领域落后产能,聚焦重点产业链条,支持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促进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完善产业技术公共服务体系,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面对历史负担和时代任务,“积极稳妥”依然是一个必要的选项,体现了顶层设计对规律的尊重和对秩序的景从。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