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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保护与发展 增强大运河活力
2023-03-29 09:54: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党创新理论的“根”,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根本途径是“两个结合”。作为中国古代人民创造的五个伟大工程之一,大运河无疑是中华文明演进中建设时间最长、体量最大、内涵最丰富、辨识度最高的文化资源宝库之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结合体。与其他文化遗产相比,大运河更加突出的特征是其初始使用功能依然保持,且仍在变化之中。这种活的文物”和“活的大遗址”,保护传承利用既有优势,难度也更大。

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文化作出系列指示批示,强调“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没有妥善把握“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三者的关系,把重心放在发掘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通过打造景观来吸引人流带动旅游,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这种倾向已经给高质量保护传承大运河遗产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平衡“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关系位置,真正把大运河文化发扬光大。

大运河文化是一座宝库,其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就是将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本体在内的整体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区别对待,保护是无条件的、优先的。传承必须与保护相结合,利用是有条件的,是在不破坏文物安全前提下的合理利用。然而,在实践中往往保护为虚,利用为实,利用等同建设,抽掉了适度限度,实际上削弱了保护传承。著名文化遗产专家张廷皓先生指出,文化遗产的“守正创新”,一是守住真正的文物底线,守住文化遗产安全底线,这就是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守住文物保护法等国家地方相关法规的底线。按法律办事,走合法程序。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利用或创新。

保护是守正的核心,必须守住真实、完整的文化遗产这条底线,各级各类大运河文化遗产是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的坚实基础,也是目标追求。保护传承同样是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江苏作为大运河文化的发源地之一,遗产资源丰富,列入世界遗产点段最多、遗产保存质量最高,面临的困难也很多,责无旁贷,任重道远。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