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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
2023-03-29 09:55: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卫

当前,我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与难点,一是运河沿岸个别重要遗产点周边环境较差,遗产保护意识不强,传承利用质量不高。二是个别地区运河两岸文化遗产、环境与景观遭到破坏,一些河道被农田“蚕食”、被垃圾填埋,生态空间被严重挤占,资源环境压力较大。三是大运河纵跨8省(市),涉及文化和旅游、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管理头绪复杂,大运河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部门之间协同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今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过程中,沿运河8省(市)各城市应紧紧抓住国家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契机,创新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机制,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是治理理念、治理体制以及治理方式的重大创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包括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的协商机制及共同的行为规则等内涵。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表明,新时代需要党委政府从过去单纯的政府主导,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转变,其中共建是基础、共治是关键、共享是最终目标,这是打造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模式的必经过程。“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强化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着力推动党的建设与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有机融合。要充分发挥多方治理力量的积极性,健全多方力量参与大运河文化带治理的协同机制。无论是党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还是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公民个人,都要发挥自身能力,强化将治理过程中的多元主体组织起来履行参与治理责任的能力。要不断更新理念观念,强化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理念,提升信息共享水平。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建设,为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